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

"斜"術界

最近國科會研究費的案子受到不小的關注,看到國科會和中研院的聲明,看似有些道理,卻又讓我很不是滋味。

假發票報帳涉貪 國科會、中研院與教部齊呼盼從寬處理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3/new/jan/7/today-life2.htm?Slots=Life

國科會研究費案 檢:再寬就是放水了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3/7611297.shtml


國科會認為涉案的教授就算發票沒有不實核銷,大多也是公款公用,不應該用詐欺如此大的罪嫌起訴,否則就是重擊學術界的士氣。

那麼何謂公款公用? 發票上寫著買器材,實際上是請所有助理、學生吃飯,算不算公用? 用公款買了十箱的A4紙,但實際上可能有一半以上都被教授或助理或學生拿去印報告、考卷、有的沒的,算不算公用? 發票上寫著買A器材,實際上是買B器材,B器材卻只有一小部分被拿來做研究案,很多時候是便利教授教學或其他使用,算不算公用?

就像報道裡檢調說的,『基層員警或公務員只是浮報幾千元差旅費,就被依貪汙罪起訴而丟掉工作,甚至退休金都沒了,檢方很難獨厚這些大學教授們。

國家和社會大眾用這樣的標準在檢視公務員,為什麼不能以用樣的標準檢視這些學識淵博的大學老師?他們一樣有領國家的錢,一樣領退休金啊!還是他們做的是高尚的研究,不能跟我們這些比較沒學識的員警、公務員相提並論?

不實核銷就不實核銷,該怎麼辦就怎麼辦!一直以來核銷的制度有問題,為什麼不趕快去修改 ,等到現在報出來才在那邊為教授報屈。身為台灣最高等級的研究機構、教育機關,竟然帶頭說出這種誤導學子、扭曲是非的話,台灣的教育、學術風氣能有多健全?



扯個題外話

以前當過某個學會助理,從制度改了之後,能透過老師們接研究案的機會大減,學會經費日漸萎縮。但每隔四、五個月開的理監事會議,幾乎都是在講一些廢話,理事長大呼幾句「我們沒錢、真的好窮哦」,理事們嘆氣說政府們都不支持學會運作,但我從頭到尾都沒看到這個學會有什麼實質上的貢獻啊?!沒有學分班,演講也幾乎是閉門造車,優良論文獎也算是撒錢讓幾個研究生、博士生拿獎金開心一下,實在是感受不到對學術、對社會有何幫助。

曾經我也想過賺錢後,多少拿點錢捐給學會。但一想到這些也不過是變成理監事們吃飯的餐飯,這個錢是怎麼樣也拿不出來。大家都知道這個學會名存實亡,卻沒有人有GUTS要結束它,為了那個以學術之名,歷任理事長、助理都在苦撐。拜託~~明明就是個沒有意義的學會,為什麼還要這樣浪費大家的時間?

不要再演戲了好不好!!


以上只是我個人一時的心情抒發
不代表所有教授或學會都是如此,當然還有很多教授是很誠實的在報帳,很多學會也是健全、積極的在運作!